我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启动

日期:[2021-03-10 09:22]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近日,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建筑企业自评并上报信用考评信息,标志着我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正式启动。该局将按照信用情况分为三个等级对建筑市场主体开展分类管理,存在四类情形的建筑市场主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信用考核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建设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以及监理企业。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分为三个等级,A级表示信用优秀,B级表示信用一般,C级表示信用较差。

  市住建系统将分类管理,对A级对象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在工程担保与保险中给予优惠政策,在评比表彰和使用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优先予以推荐;对B级对象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级对象中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启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约谈法定代表人,取消参加各类评先(优)资格,在办理相关事项时予以重点审查。

  如建筑市场主体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行为时,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住建部门将对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方面依法给予限制;不得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