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养犬 做文明市民
3月1日,《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了“饲养犬只应当登记”“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等相关规定,以及对应违反条例的处罚措施。其中明确,饲养禁养犬只的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我市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规范养犬,许多人是持支持态度的。一直以来,养犬属于个人行为,管理的力度不大,以至于养犬扰民问题突出。特别是流浪犬问题,深受社会关注。养犬看似个人小事、私事,实则是关乎城市文明的大事、公事,尤其是受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限制,养什么类型的狗,以及该怎么饲养,有必要进行规范。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养犬首先要依法进行,这才是文明的基本表现。
对于城市来说,更适合养殖小型宠物犬,这类狗个头小,不会对市民造成大的伤害。叫声也不大,不会影响邻居休息。但还是有些人喜欢养比较另类的犬,比如狼犬、牧羊犬以及条例明令禁止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好像带着这类大型犬出门更有面子,有的人甚至带着大型犬到公共场合,小孩经常被吓得直哭。这就属于不文明养犬,就是扰民甚至违法。对此,有的养犬人辩称,大型犬可以看家护院。只要有犬在家,坏人不敢靠近,心里才踏实。养犬人自己是踏实了,可邻居却踏实不起来了。不仅每天要直面随时可能扑上来的大型犬,还要忍受整晚的犬吠声。少数养犬人将自己的安全感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显然,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少数养犬人不注意小节,对犬看管不严,特别是大型犬攻击性强,一旦咬伤人,不但给他人造成痛苦,养犬人也要承担相关责任。养犬需要靠自觉,更需要用法律法规制约。什么能养,什么不能养,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等等,有了这些法律法规的支撑,城市治理水平会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内涵会更丰富,城市生活会更美好。 □ 董刚
真抓实管治狗患
3月1日,《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天上午,黄石市公安局联合城管、住建、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养犬管理责任单位,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号召养犬、爱犬市民文明养犬。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的温驯、忠诚,经受了几千年的检验,在陪伴人类的同时,还可以承担一些工作,如看门守护、导盲、缉毒等。养狗,这已形成人类的传统,本无可厚非,但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员,尤其是生活在城市中,怎么管理狗是一个大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为养狗而引发的案件引起了全网关注——徽州宴酒楼的老板娘遛狗吓到小孩,老板娘反而和受吓小孩的妈妈打起来了,还豪横叫嚣“你家孩子还没有我的狗值钱,你敢留下我的狗,我就敢弄你的孩子”,结果全网抵制蚌埠明星企业徽州宴,预订的酒席纷纷退订;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狗主人矢口否认,表示不相信监控视频,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记者连做10期节目帮老人维权,揪出“安阳王”;武汉36岁的卢女士因为驱赶恶犬,被狗主人长期辱骂殴打,被逼无奈跳楼自杀……
因狗而引发的祸事网上有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这还不包括很多未被报道的案例。狗,已经成了一种祸患,成了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加强对养狗的管理迫在眉睫。黄石出台养狗条例,找准了社会管理的痛点和难点。
管理狗患,关键还是管人,狗患说到底还是人祸,养狗的人习惯好了,把狗管理得很文明,狗就不成其为患。反之,如果狗主人也一副“狗脾气”,管不好狗还不准别人说,听到意见就“呲牙裂嘴往上扑”,矛盾必然会被激化。
黄石养狗条例来了,什么狗可以养、遛狗要怎么遛、狗证怎么办都有明确规定,下一步就看怎么执行了。现在,各相关执法部门走上街头宣传条例,我认为还是要在管理上下力气、出真招,执法实践就是最好的宣传,十次批评教育顶不上一次的真抓实管。 □徐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