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1-04-02 09:16]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追求一夜暴富,曹某新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黄石地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3月31日,下陆区法院判决该集团主要嫌疑人曹某新犯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妨害作证罪、串通投标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法院判决依法追缴曹某新开设赌场所得1080万元、非法采矿所得884万余元、串通投标违法所得15万元,追缴曹某新与同案犯曹某刚开设赌场违法所得10万元;追缴曹某旺开设赌场违法所得300万元。

2010年以来,曹某新纠集、笼络他人,通过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大冶地区树立了恶名。为进一步扩大影响、谋取利益,曹某新带领曹某旺等人,与以曹某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已判决)共同在大冶市、下陆区等地开设赌场,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曹某新为首要分子,曹某旺等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6年4月,太子镇父子山休闲绿道施工工程公开招标,曹某新与其他多人购买了共计20余家公司资质,共同围标该工程。经鉴定,该工程获利118.4万元-296万元之间。

2013年至2014年间,曹某新等人分别在大冶、黄石城区茶楼或宾馆开设赌场,按场次抽头渔利。经司法鉴定,2014年1-4月,曹某新等人在黄石城区某宾馆开设赌场的赌资合计7000万元。

为追讨赌债,曹某新等人到欠债人的公司进行滋扰、纠缠,或是将欠债人拘禁,偿还赌债才放人。 (记者 石勇 通讯员 洪丽萍 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