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为失能老人家庭“减负”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6-01-13 09:21]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1月12日上午,在下陆东钢养护院,失能老人谢树娟的女儿刘茜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民政通”平台顺利完成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全程用时不到10分钟。这是下陆区完成的首笔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业务。

据了解,养老服务消费券是国家统一推行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此次下陆区试点,旨在为更多失能老人家庭减轻负担,推动当地养老服务模式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目前,该政策已在下陆区四家养老机构先行试点,后续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政策规定,服务对象为60岁以上、经专业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月最高可申领80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用途广泛,既可用于居家社区养老的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六助”服务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也可用于抵扣机构养老的长期入住费用或30天内“喘息服务”支出。需要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助等相关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内。

如何确保这一“真金白银”的惠民红利精准发放到有需要的老人手中?“精准评估”成为关键环节。为此,下陆区组建了首批由11名持证人员构成的老年评估师队伍。评估师严格依照国家《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从自理能力、运动能力等多维度进行现场评估,详细梳理了“评估-定级-发券”的全链条标准化流程,实现“人证合一”的精准审核。1月10日,下陆区还专门组织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实务培训,通过专家深入解读国家标准、厘清评判细节,进一步提升评估队伍的履职能力,确保“分级精准、不错发、不漏发”。

政策申领流程便捷高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线上提交申请。已认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人无需重复评估。审核通过后,首月消费券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账户,后续于每月1日自动续发。消费券当月有效、需当月核销,确保持续的福利能够及时兑现。(记者 刘莹 通讯员 伍素芹 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