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可提取 商贷月月能还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6-06-08 10:13]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6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实施《进一步调整优化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物业费提取、增加偿还商业贷款提取频次等多项惠民新举措。新政落地仅4天,便迎来业务办理“开门红”,其中物业费提取和商贷偿还提取业务量同比大幅增长,切实为广大缴存职工减负纾压,让惠民政策快速落地、惠及群众。

此次新政中,公积金提取支付物业费成为市民最关注的惠民举措。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每年可凭一套黄石行政区域内的自有住房,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6月2日,市民张先生办理了首笔物业费提取业务,成功提取3000元,成为新政首批受益市民。截至6月4日,短短4天内全市累计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22笔,提取总金额达6.15万元。

在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方面,新政通过优化提取规则,大幅提升了职工办事便利度。政策调整后,办理商业房贷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打破了以往的提取频次限制,精准适配职工月度还贷的资金需求,收获广大商贷购房者的一致好评。据统计,6月1日至4日,全市累计办理商业房贷偿还提取业务41笔,提取总金额207.51万元,业务笔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72%、381%,增长幅度十分显著,有效缓解了缴存职工每月的还贷压力。

与此同时,我市住房消费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呈现稳步增长、持续提高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累计为10796人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938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8.4%和53.5%;为573名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业务,提取金额817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6%和20.7%。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持续攀升,有力支撑了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为促进群众安居宜居、提升居住品质贡献了公积金力量,切实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保障和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政策红利。(融媒记者 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