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切实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6月15日起,我市将推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
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零自付”是指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在我市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所发生的符合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范围内的费用全部由医保包干支付,个人一分钱不用掏。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待遇全部一样。
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包含的费用有:普通病房床位、护理、诊查、顺产/剖宫产手术、麻醉、监护以及生孩子必需的常规检查、基础药品、医用耗材等40余项费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住院分娩期间,如果产生额外的特殊治疗、高端特需服务(如VIP病房、产后美容修复、特殊护理服务等),或者因孕期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治疗费用,不在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范围内,这部分费用按基本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凡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医保处于正常生效状态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另外,缴纳了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能享受这项政策。2026年6月15日零时以后分娩的孕产妇可享受该政策,试行2年。
在我市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可直接联网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在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范围内的费用“零自付”,基本服务包外的费用按基本医保住院政策报销。在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纳入“零自付”政策报销范围,全部按基本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在省内其他市州已签约的医疗机构分娩,目前暂未开通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直接结算(后期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可通过手工(零星)报销方式享受我市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待遇。在省外分娩的,目前暂不执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零自付”政策。
我市签约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零自付”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和临床路径适配性评估,确认其是否符合“零自付”政策适用范围,同时签署知情同意书。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约定提供生育服务,不得减少服务、降低质量,也不允许故意引导孕产妇接受非必要的诊疗项目、增加不合理费用。
目前,我市首批纳入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定点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有黄石市中心医院、黄石市妇幼保健院、黄石市第二医院、黄石爱康医院、黄石普仁医院、大冶市人民医院、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大冶市中医医院、阳新县人民医院和阳新县妇幼保健院。(融媒记者 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