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个角落?开发区·铁山区司法局交出了一份“既有雷霆手段又有春风化雨”的答卷:近两年受理法援案件511件,挽回损失110万元。这背后,是对“幼有所养”的全力奔赴,是对“银龄守护”的主动担当,更是对构建和谐政民关系的柔性探索。以法为据、以情为桥,该局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答卷。
用法援之力筑起“避风港”
“两个孩子终于有人管了。”案件办结那天,袁某的声音很轻,却有了久违的底气。
袁某离婚时,调解书写得清清楚楚——两个年幼的孩子归前夫吴某抚养。可调解书生效之后,现实却没按约定走。吴某外出务工,没把孩子接走,还长期拖欠抚养费。两个孩子一直跟着母亲袁某生活,日常生活照料和教育开支全压在她肩上。
无奈之下,她来到开发区·铁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审核发现袁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条件,当天指派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律师迅速梳理证据,明确核心观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约定不能免除任何一方的法定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吴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24000元,并从2025年4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两个孩子年满18周岁。
用情理之桥守护“夕阳红”
如果说袁某的困境在于“养不起”,那么汪某面临的则是“没人管”。
汪某重度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两个女儿在外务工,相互推诿,谁也不愿照料,老人长期无人看护。
村委会上报后,太子司法所当即联合太子镇综治中心、派出所组建专班,赶赴现场。所长石义丰坐在汪某床边,倾听老人的诉求,了解家庭矛盾的来龙去脉。随后,他对汪某的两个女儿当面宣讲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父母是强制性法定义务,拒不履行可能面临治安处罚乃至遗弃罪的刑事责任。法理讲了,亲情也讲了,两个女儿当场承认过错,表态愿意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专班还对接村委会,为汪某优先申请农村低保和残疾人补贴,并安排村干部定期上门探视。子女就轮流陪护、分摊医药费用和生活开支等事项形成书面约定。
以调解之柔化解“心中结”
前两个案例,体现的是司法部门在民生领域的维权力度。在行政复议领域,司法部门面对的是另一种考验——如何在监督执法权力的同时,用柔性手段化解对立情绪。
张某对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持有异议,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按过去的路径,这类案件须走程序、等开庭,周期较长。开发区·铁山区司法局复议工作人员没有简单“走流程”,而是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工作人员主动约见张某,耐心听取其诉求和疑惑,逐条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同时对接执法部门,全面核查执法流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客观梳理存在的问题。经过多轮沟通,张某理解了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部门也正视了自身在细节方面的短板。双方分歧逐步消解,张某最终自愿撤回申请。
3个案例,领域不同,底色相通——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生活,成为可感可及的力量。据统计,该区近两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群众投诉率同比下降60%;今年以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200余人次,行政复议纠错和调解成功率等指标持续向好。
“司法为民,不能光靠坐在办公室审查材料。要走到群众中间去,在每一个具体问题里找到解法。”开发区·铁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法为据、以情为桥、以实为要,该局正以务实行动,把法治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身边。(黄石融媒记者 王璐 实习生 刘欢欢 通讯员 谢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