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神药”藏违禁物 法院判商家10倍赔偿

来源:[东楚晚报] 日期:[2025-04-02 08:40]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天气逐渐回暖,不少人开始进行“身材管理”,市面上的减肥药也随之受到热捧,然而这背后却暗藏风险。1日,回想起因吃减肥药而身体不适的经历,殷某仍心有余悸。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身材微胖的殷某一直为此感到焦虑。2023年9月,殷某看到一则减肥药广告,宣称不用节食、不用运动就能轻松变瘦。殷某心动不已,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从孙某处购买了10粒减肥药试吃。服用几天后,殷某发现体重下降明显,便再次从孙某处购买了两盒正装药,两次购买共计花费1200余元。

但服用十多天后,殷某却出现了心慌难受等不适症状。她立即与孙某沟通退货退款事宜,孙某却坚称减肥药没有问题,拒绝了殷某的请求。

无奈之下,殷某将减肥药送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含量高达95.2g/kg。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10年10月30日就已明确规定,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孙某出售的减肥药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显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殷某遂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按照货款的10倍进行赔偿,并支付300元检测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明确指出,因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孙某销售的涉案产品包装上缺少法律规定必须标明的事项,且添加了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西布曲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殷某要求孙某退还全部货款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需向殷某支付10倍赔偿,合计12000余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追求美丽无可厚非,但减肥应遵循科学原则,通过健康的方式进行;在购买减肥产品时,务必谨慎甄别,切不可盲目相信夸大其词的宣传,不可轻信减肥药的神奇疗效,切实担当起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若发现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提起诉讼。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记者 吴海峰 通讯员 张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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