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新建商品房及住宅小区车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信息公开 四部门联合发文靶向治理民生痛点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6-08-12 08:23]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日前,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及住宅小区车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信息公开和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地下车位收费不透明不合理、公示备案不到位、擅自调价等民生痛点,建立全流程、全覆盖信息公开制度,以标准化公示筑牢公平交易底线,从源头减少小区停车、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通知》中明确,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商品房销售、前期物业服务、经营性车位租售三套收费方案一并纳入预售方案申报,售楼大厅设置独立固定公示专区,三类信息同步、长期完整公示,缺一不可。

针对入住后公示断层、随意涨价等问题,《通知》压实房企、物业公司主体责任,构建全域常态化公示机制。一方面要求配齐多层公示阵地,在小区主出入口、地下车库入口、每栋单元楼均设置专属公示栏,实现公示点位全覆盖;持续更新物业全套服务标准、车位租售价格、车位使用明细,确保信息长期真实有效。另一方面规范调价法定流程,小区如需调整车位租赁费、管理服务费,调价方案须提前30日在全小区公示、充分征集业主意见,并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备案后方可实施,调价不得突破原有备案方案约定,杜绝物业单方面擅自涨价。

《通知》同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与失信约束双重监管机制,市住新局、市发改委开展日常联合巡查,重点核查售楼部“三合一”公示、小区停车收费公示、调价程序落实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专项整治破坏人防设备设施,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等问题。

对多次产生收费投诉、拒不落实公示制度、违规处置人防车位、擅自调价的房企、物业企业,将其相关违法失信信息统一归集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后续在行业监管、政策扶持等领域实施差异化约束措施,以信用监管倒逼市场主体主动合规,形成长效治理闭环。

此次新规落地将全方位保障市民住房消费与居住权益,下一步,四部门将同步开展政策宣讲、行业专题培训与停车物业收费专项排查整治,持续规范房地产、物业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优化小区基层治理秩序,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融媒记者 鲁冰儿 通讯员 何新民)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