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黄石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令,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全市所辖林区及林缘500米范围内划入森林防火区域,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被严格叫停。
黄石多山多林,秋冬时节风干物燥,正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落叶枯草层层累积,农事烧荒、上坟祭祀、进山游玩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火险隐患明显抬升。防火令的发布,为全市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了一道“保险”。
防火令为野外用火划出“六条红线”:防火区域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禁止;吸烟、野炊、放孔明灯,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禁止;未经审批开展焊接、爆破等施工和计划烧除、烧疫木等行为,禁止;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同样禁止。
防火令同时压实各方责任。进入防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须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防火区域,监护人须有效履行监护责任,林木、林地经营者要落实好监督管理职责。
管住火,更要防患于未“燃”。全市将组织护林员、消防员等基层力量清理林下可燃物,重点清除坟边、林边、村边等区域的可燃物隐患;开展“敲门行动”,向林区及林缘500米范围内的居民入户发放防火宣传资料;落实重要区域值守,对进山车辆人员逢车必检、逢人必宣,推动群防群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可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违反防火令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守好一片林,护住万家安,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践行。
(融媒记者 王兴杰 通讯员 田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