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1月1日施行。条例给路侧泊位定了性,动态评估调整、可增可撤。这等于承认路侧空间是临时路权,不是“谁占谁有”。配套的智慧停车联网、错时开放、30分钟免费,方向也对。但一直以来,有部分市民总有一个质疑绕不过去,路侧车位是公共资源,划条线就收费,凭什么?这是不是把公共资源养活小部分人?
在笔者看来,说这话不能简单扣上“不懂治理”的帽子。公共资源不等于免费资源,收费也不等于私有化,如果不设任何规则,僵尸车、地锁、免费泊位一停一整天,最后“大家的路”变成“先占者的路”,公地悲剧比收费更伤公共利益。收费的本质,是给公共资源装计价器,用价格加快周转,让更多人用得上。
但收费的正当性有硬边界,缺一不可,程序要合法,泊位划定和收费标准不能部门拍脑袋,要听证、公示、动态评估;性质要清楚,路侧停车费是使用调节费和管理成本补偿,不是财政创收工具,更不能承包给公司层层加码;钱要见光,收支必须公开,专款用于停车设施、道路维护和公共交通;惠民要兜底,30分钟免费、临停快走区、夜间居民优惠,是公共资源回归公共性的底线。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划线就收费,如果程序不透明、收支不公开、价格不听证,那确实有“中饱私囊”之嫌;但公共资源要避免公地悲剧,收费可以是必要规则,前提是它姓“公”且账本公开。路侧泊位收费,不只看有关条款写得多硬,更要看停车费这笔账敢不敢晒在阳光下。(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