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公告
来源:[东楚晚报]
日期:[2025-06-16 10:09]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以下当事人(违法行为人)在我大队辖区内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其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或经通知后仍拒不接受处理,现进行公告告知。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当事人可以向我大队(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环湖路48号,联系电话:0714-6300932)提出申辩,逾期视为放弃申辩权利,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塞山大队
2025年6月14日
西塞山大队酒驾未处理人员名单

相关法律依据:
